怀孕初期B超检查一般建议在孕6-8周、孕11-14周各进行一次,具体频率需根据孕妇个体情况调整,主要影响因素包括胚胎发育状况、既往妊娠史、是否存在高危因素及医生临床判断。
1、孕6-8周: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活性,排除宫外孕或胎停育,可通过阴道B超观察胎心胎芽。
2、孕11-14周:进行NT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同时筛查严重结构畸形,需经腹部B超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
3、高危妊娠:存在流产史、阴道流血等症状时,可能需增加检查次数至每2-4周一次,动态监测胚胎发育情况。
4、个体差异:试管婴儿等特殊受孕方式孕妇,首次B超可能提前至孕5周,后续按生殖医学中心方案执行。
孕期应避免不必要的B超检查,每次检查后遵医嘱调整产检计划,同时注意补充叶酸和均衡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