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B超检查一般在孕6-8周、孕11-13周、孕20-24周、孕28-32周及孕37-40周进行,主要用于确认妊娠状态、评估胎儿发育及筛查异常情况。
1、孕6-8周首次B超通常在孕6-8周进行,通过阴道或腹部超声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或葡萄胎等异常情况。此时可观察到孕囊、卵黄囊及原始心管搏动,帮助判断胚胎存活状态。若孕妇存在阴道流血或腹痛等症状,需提前检查。
2、孕11-13周此阶段需完成NT检查,通过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联合血清学筛查,评估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风险。同时观察胎儿鼻骨、四肢等结构发育情况,为早期畸形筛查提供依据。
3、孕20-24周本次为系统性排畸B超,全面检查胎儿头颅、脊柱、心脏、内脏器官及四肢结构,筛查严重先天性畸形。需重点评估胎盘位置、羊水量及脐带血流情况,对妊娠高危因素进行分级管理。
4、孕28-32周此阶段B超侧重监测胎儿生长发育,通过测量双顶径、腹围、股骨长等参数评估胎儿体重,诊断胎儿生长受限或巨大儿。同时复查胎盘成熟度及羊水指数,预测妊娠并发症风险。
5、孕37-40周产前最后一次B超重点评估胎位、胎盘功能及胎儿生物物理评分,结合宫颈条件制定分娩方案。对于羊水过少、胎盘钙化等情况需加强监护,必要时建议终止妊娠。
孕期B超检查需根据个体情况调整频次,高龄孕妇、多胎妊娠或合并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可能需增加检查次数。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适度憋尿,穿着宽松衣物便于操作。每次检查后应保留报告单供医生动态对比,发现异常结果需配合进一步无创DNA或羊水穿刺等诊断措施。日常注意补充叶酸和铁剂,避免接触辐射源和致畸物质,定期监测血压和体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