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肺结核通常不影响生育能力,但活动期肺结核可能通过母婴传播或影响妊娠健康,需在医生指导下完成抗结核治疗后再考虑生育。
1、疾病影响活动期肺结核可能导致发热、营养不良等症状,增加妊娠期并发症风险,需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药物规范治疗。
2、传播风险未经治疗的肺结核可通过呼吸道传染给新生儿,建议完成至少2周强化期治疗且痰菌转阴后再受孕。
3、药物安全部分抗结核药物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妊娠期间需调整用药,乙胺丁醇可作为相对安全的选择。
4、生育时机建议完成6-9个月全程治疗并经影像学评估痊愈后,再考虑生育计划以降低复发风险。
备孕前应进行结核菌素试验筛查,孕期需加强营养摄入与产检频率,避免与活动期结核患者密切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