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炎通常由对乙酰氨基酚、异烟肼、他汀类药物、抗肿瘤药物等引起,表现为肝酶升高、黄疸等症状,需及时停药并就医。
1、对乙酰氨基酚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导致肝细胞坏死,引发急性肝损伤,表现为恶心、右上腹痛。治疗需立即停用药物,可遵医嘱使用乙酰半胱氨酸、还原型谷胱甘肽、多烯磷脂酰胆碱等护肝药物。
2、异烟肼抗结核药物异烟肼可能通过代谢酶异常诱发肝炎,常见乏力、食欲减退。治疗应调整抗结核方案,配合水飞蓟宾、甘草酸二铵、双环醇等保肝治疗。
3、他汀类药物阿托伐他汀等降脂药可能引起转氨酶升高,通常无症状。发现异常后需减量或换药,联合使用熊去氧胆酸、腺苷蛋氨酸、门冬氨酸钾镁等改善肝功能。
4、抗肿瘤药物甲氨蝶呤等化疗药物易导致肝纤维化,伴随皮肤瘙痒、腹水。治疗包括暂停化疗并采用促肝细胞生长素、复方甘草酸苷、硫普罗宁等药物支持。
长期服药者应定期监测肝功能,避免联用肝毒性药物,饮食宜清淡并补充维生素B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