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梅毒感染经规范治疗后无传染性且血清学指标稳定者可以生育。生育前需确认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持续阴性或低水平固定、完成正规治疗并定期随访。
1、血清学评估孕前需复查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和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确认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下降4倍以上或维持阴性1年以上。
2、治疗史核查需提供完整青霉素治疗记录,确认完成足疗程驱梅治疗。未规范治疗者需重新进行青霉素强化治疗。
3、孕期监测妊娠期间每月复查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若出现4倍以上升高需考虑再治疗。孕晚期需通过超声排除胎儿先天性梅毒征象。
4、新生儿筛查所有梅毒感染母亲所生新生儿均需进行脐血血清学检测,出生后定期随访至排除先天性感染。
建议孕前3个月到产科与感染科联合门诊评估,孕期加强产检频率,哺乳期无需特殊禁忌但需避免乳头皲裂导致的血液暴露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