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体温计测量体温超过37.3摄氏度通常属于发烧,实际判断标准可能受到测量部位、年龄差异、昼夜节律、基础疾病等因素影响。
1、测量部位:不同部位正常体温范围不同,口腔温度超过37.5摄氏度、腋下温度超过37.3摄氏度、直肠温度超过38摄氏度可判定为发烧。
2、年龄差异:婴幼儿基础体温较高,新生儿体温超过37.5摄氏度需警惕,老年人基础体温可能偏低,37.2摄氏度以上即需关注。
3、昼夜节律:人体体温下午较早晨高约0.5摄氏度,傍晚测量结果可能略高于晨起测量值,需结合时间因素综合判断。
4、基础疾病:免疫抑制患者可能不出现典型发热反应,甲状腺功能异常者基础体温异常,这类人群需参考个体化标准。
建议使用电子体温计时保持测量部位干燥,测量前避免饮热水或剧烈运动,体温异常时重复测量确认,持续发烧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