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不治疗可能导致病情逐渐加重,后果包括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疹、三期梅毒内脏损害及神经梅毒。疾病进展从局部皮肤损害逐渐发展为全身多系统受累。
1、一期梅毒感染后2-4周出现硬下疳,表现为无痛性溃疡,多发生在外生殖器部位。此时传染性极强,但未治疗者约3-6周后皮损可自行消退,易被误认为痊愈。
2、二期梅毒感染后6-12周出现全身对称性梅毒疹,伴随低热、淋巴结肿大等症状。皮疹可自行消退,但病原体仍在体内繁殖,具有强传染性。
3、三期梅毒感染2年以上可发生树胶样肿,破坏皮肤、骨骼及内脏器官。心血管梅毒可导致主动脉瘤,神经系统梅毒引发痴呆、运动障碍等不可逆损害。
4、先天梅毒孕妇未经治疗可能通过胎盘传染胎儿,导致流产、死胎或新生儿出现 Hutchinson 三联征等严重畸形。
梅毒各期均需规范使用青霉素治疗,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避免不安全性行为,确诊后性伴侣应同步检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