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控制稳定的情况下可以生育,但需在孕前、孕期及产后严格监测血糖并调整治疗方案。
糖尿病患者计划怀孕前需进行糖化血红蛋白、肾功能、眼底检查等全面评估,确保血糖达标且无严重并发症。
妊娠期间需将空腹血糖控制在5.3mmol/L以下,餐后2小时血糖不超过6.7mmol/L,可能需要将口服降糖药调整为胰岛素治疗。
妊娠可能加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肾病进展,需每三个月进行眼底检查及尿微量白蛋白检测。
糖尿病孕妇所产新生儿需监测低血糖、低钙血症等并发症,出生后1小时内应进行血糖筛查。
建议备孕前3-6个月开始补充叶酸,孕期保持适度运动并采用低升糖指数饮食,全程在内分泌科与产科医生共同指导下完成妊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