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可能对胎儿造成严重影响,未经治疗的孕妇可能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染给胎儿。梅毒螺旋体感染胎儿可能导致流产、死产、早产或先天性梅毒,先天性梅毒患儿可能出现骨骼畸形、肝脾肿大、贫血、神经性耳聋等严重并发症。
孕妇感染梅毒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妊娠早期感染可能导致胎儿器官发育异常,妊娠中晚期感染可能导致胎儿生长受限。部分感染胎儿出生时可能无明显症状,但在儿童期逐渐出现 Hutchinson 三联征、间质性角膜炎等迟发性表现。
极少数情况下,孕妇在妊娠晚期感染梅毒且及时接受规范治疗,可能降低胎儿感染风险。但即使接受治疗,仍需密切监测胎儿发育情况。部分研究表明,妊娠20周前完成足量青霉素治疗可显著减少不良妊娠结局。
所有孕妇应在孕早期进行梅毒筛查,确诊感染者需立即接受青霉素治疗并定期复查。妊娠期间避免不安全性行为,配偶或性伴侣需同时接受检测和治疗。新生儿出生后需进行梅毒相关检测,确诊先天性梅毒患儿需住院接受静脉青霉素治疗。哺乳期母亲感染梅毒仍可继续母乳喂养,但需确保已完成规范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