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孕检建议在怀孕6-8周进行,具体时间可能受到月经周期、妊娠症状、既往病史、辅助生殖技术等因素的影响。
月经规律的孕妇可在停经6周后首次检查,周期不规律者需结合超声确认孕周。
出现严重孕吐或腹痛等异常症状时,应提前就诊评估胚胎发育情况。
有流产史或慢性疾病的孕妇,建议5-6周即开始监测孕酮和HCG水平。
试管婴儿等辅助受孕者需在移植后4周进行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
孕早期应注意补充叶酸,避免剧烈运动,出现阴道流血或剧烈腹痛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