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死胎的处理方法主要有药物引产、手术清宫、遗体处理、心理疏导。
1、药物引产
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等药物促进子宫收缩排出胚胎组织,需在医生监护下进行。
2、手术清宫
采用负压吸引术或钳刮术清除宫腔内残留组织,适用于妊娠周期较大或药物引产不全者。
3、遗体处理
医疗机构会按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妊娠组织,孕20周以上可凭证明申请殡葬服务。
4、心理疏导
建议接受专业心理咨询,加入哀伤辅导小组,必要时短期使用抗焦虑药物如帕罗西汀。
术后需观察出血情况,补充铁剂纠正贫血,6个月内避免再次妊娠,定期复查超声评估子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