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产前检查可通过规范建档、超声筛查、实验室检测、专科评估等方式完成,需根据孕周选择对应项目,通常由孕早期基础检查、孕中期排畸筛查、孕晚期监护评估三阶段构成。
1、规范建档孕6-8周在产科门诊建立孕期档案,完善血常规、血型、传染病等基础检测,记录既往病史及家族遗传病史。
2、超声筛查孕11-13周进行NT超声,孕20-24周完成大排畸检查,孕30周后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必要时增加胎心监护频次。
3、实验室检测孕15-20周做唐氏筛查或无创DNA,24-28周行糖耐量试验,定期复查血尿常规及肝肾功能指标。
4、专科评估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等高危孕妇需增加心内科、内分泌科会诊,双胎妊娠等特殊情况需由胎儿医学专科介入。
建议保持均衡饮食并适度运动,每次产检携带既往检查报告,出现腹痛或胎动异常须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