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溃疡患者一般建议每6-12个月复查胃镜,实际复查间隔需根据溃疡愈合情况、症状变化、幽门螺杆菌感染状态及药物疗效等因素调整。
1、溃疡愈合情况初次治疗后需复查确认溃疡完全愈合,若存在瘢痕或不完全愈合,可能缩短至3-6个月复查。
2、症状变化出现呕血、黑便、持续性疼痛等预警症状时,应立即复查胃镜排除出血或癌变。
3、幽门螺杆菌感染根除治疗后4-8周需复查呼气试验,若反复感染或治疗失败,需结合胃镜评估黏膜损伤程度。
4、药物疗效评估长期服用非甾体抗炎药或抗血小板药物者,需定期胃镜监测药物相关性黏膜损伤进展。
日常需避免辛辣刺激饮食,戒烟限酒,规律服用抑酸药物,复查时携带既往胃镜报告供医生对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