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患者通常需要呼吸机支持治疗,但具体取决于病情严重程度、基础疾病、并发症、氧合指数等因素。
1、病情程度轻度ARDS可能通过高流量氧疗改善,中重度需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氧合指数低于150mmHg时需气管插管。
2、基础疾病肺炎或脓毒症导致的ARDS多需早期插管,心源性肺水肿患者可能通过利尿治疗避免呼吸机。
3、并发症风险合并多器官衰竭者需机械通气,单纯低氧血症可尝试俯卧位通气等替代疗法。
4、治疗反应对保守治疗反应差、呼吸肌疲劳或二氧化碳潴留者需及时启用呼吸机支持。
ARDS患者应严格遵医嘱,重症需在ICU监护下进行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同时配合营养支持与体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