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依据主要有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检测、随机血糖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检测。
1、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孕妇在妊娠24-28周时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中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标准值即可诊断。
2、空腹血糖检测:妊娠期空腹血糖≥5.1mmol/L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该检测需在清晨未进食8小时后进行。
3、随机血糖检测:孕期任何时间随机血糖≥11.1mmol/L且伴有典型糖尿病症状时可作为诊断依据,但需后续验证性检查确认。
4、糖化血红蛋白检测:糖化血红蛋白≥6.5%可作为辅助诊断指标,但因妊娠期红细胞代谢变化,需结合其他检测结果综合判断。
确诊妊娠期糖尿病后应定期监测血糖,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饮食控制和适度运动,必要时使用胰岛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