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通常通过定期产前检查、实验室检测、影像学检查、专项筛查四种方式进行。
怀孕12周前建立孕产保健手册,之后每4周检查1次,孕28周后每2周检查1次,孕36周后每周检查1次。检查内容包括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等基础项目。
需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型、传染病等检测。孕15-20周进行唐氏筛查,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孕早期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妊娠状况,孕11-13周进行NT检查,孕20-24周进行大排畸超声,孕晚期评估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根据孕妇年龄、病史等选择无创DNA产前检测、羊水穿刺等染色体检查。高危孕妇需增加胎心监护、脐血流监测等特殊检查。
建议孕妇遵医嘱按时完成各项检查,保持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避免接触有害物质,保持良好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