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筛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时间可能受到孕妇年龄、体重指数、既往病史、家族糖尿病史等因素影响。
1、常规筛查时间所有孕妇应在孕24-28周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这是诊断妊娠糖尿病的金标准。
2、高风险孕妇筛查具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需在首次产检时即进行筛查,若结果正常仍需在24-28周重复检测。
3、筛查方法选择筛查可采用空腹血糖检测或一步法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后者能更准确反映糖代谢状况。
4、异常结果处理筛查异常者需在3天内复查确认,确诊后应立即开始饮食控制和血糖监测。
建议孕妇保持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定期监测血糖变化,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医学营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