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耐量检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时间可能受到孕妇年龄、体重、既往病史、家族糖尿病史等因素影响。
多数孕妇在孕24-28周完成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此时胎盘激素对胰岛素抵抗作用最明显。
存在肥胖、高龄、多囊卵巢综合征等危险因素者,可能需在孕16-18周进行首次筛查。
首次检查结果异常但未达诊断标准时,需在孕32-34周重复检测,观察糖代谢变化趋势。
妊娠期糖尿病孕妇产后6-12周须复查空腹血糖,评估糖代谢恢复情况。
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空腹8-14小时抽血,服糖后静坐避免活动影响结果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