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毒在彻底灭活或失去活性后不具有传染性。狂犬病毒的传染性主要依赖于病毒活性,当病毒暴露于高温、紫外线、强酸强碱环境或经有效消毒剂处理后,其结构被破坏即丧失感染能力。
狂犬病毒对理化因素敏感,56℃加热30分钟或煮沸2分钟即可灭活。紫外线直接照射、甲醛溶液或碘伏等常用消毒剂也能迅速使其失活。干燥环境中病毒存活时间较短,离开宿主后通常数小时内失去传染性。完整皮肤接触病毒污染物一般不会感染,因皮肤屏障可阻止病毒侵入。但若皮肤存在破损或黏膜直接暴露于含活病毒的唾液、神经组织,则具有传染风险。
被疑似狂犬病动物咬伤后,即使伤口轻微也需立即处理。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交替冲洗伤口15分钟,可物理清除大部分病毒。及时接种狂犬病疫苗和免疫球蛋白能有效阻断病毒复制。未发病前规范预防可使免疫系统产生足够抗体中和病毒。已灭活的疫苗病毒或经处理的实验室标本均无传染性,但活病毒培养物需严格生物安全防护。
接触疑似污染物品后,建议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表面。避免徒手处理野生动物尸体,解剖需戴防护装备。饲养宠物应定期接种兽用狂犬疫苗,减少病毒传播风险。若存在高危暴露史,无论动物是否发病均应按程序完成暴露后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