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潜伏期通常3-14天,症状出现时间为发热期第1-3天,进展期第4-7天可能出现严重表现,恢复期在7-10天后开始。
急性起病表现为突然高热,体温可达40摄氏度,伴随头痛、眼眶痛、肌肉关节痛三痛症状,部分患者出现面部潮红、结膜充血等表现。
病程第3-6天可能出现麻疹样或猩红热样皮疹,先见于躯干后蔓延至四肢,伴有瘙痒感,皮疹持续3-4天后逐渐消退。
部分患者在病程第4-7天出现皮肤瘀点、鼻出血、牙龈出血等表现,严重者可发生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的表现。
症状消退后进入恢复期,可能出现乏力、心动过缓等表现,血小板计数逐渐回升至正常水平,整个恢复过程可持续2-4周。
登革热病程中应密切监测体温及出血倾向,补充足够水分,如出现持续呕吐、腹痛、意识改变等表现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