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手术后需注意术后护理、用药规范、用眼习惯调整及定期复查。护理重点包括避免揉眼、防止感染、规避剧烈运动和控制电子屏幕时间。
术后24小时内闭眼休息,遵医嘱佩戴防护镜,避免脏水进入眼睛。使用无菌棉签清洁眼周分泌物,避免挤压或摩擦眼球。
严格按医嘱使用抗生素滴眼液、人工泪液和抗炎眼药水,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玻璃酸钠滴眼液、氟米龙滴眼液,不可擅自增减剂量或停药。
术后1周内减少连续用眼时间,每30分钟眺望远处5分钟。避免夜间驾驶和长时间阅读,外出佩戴防紫外线太阳镜。
术后需按医嘱在1天、1周、1个月、3个月等时间节点复查,监测角膜愈合情况及视力稳定性。
术后3个月内避免游泳、潜水等水上活动,饮食保证维生素A和蛋白质摄入,睡眠保持充足,出现眼红、疼痛或视力下降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