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妊娠前三个月应尽量避免用药,妊娠中后期用药需严格遵医嘱,药物安全性主要与胎儿发育阶段、药物类别、剂量及疗程等因素相关。
受精后2-8周是胚胎器官形成关键期,此时用药可能导致胎儿畸形,如必须用药需选择FDA妊娠安全分级为A或B类的药物,如叶酸、青霉素类抗生素。
胎儿器官基本成形但仍可能受药物影响,需避免使用四环素类等可能影响骨骼发育的药物,必要时可谨慎使用对乙酰氨基酚等相对安全药物。
临近分娩时用药可能影响胎儿代谢功能,需禁用阿司匹林等抗凝药物,必须使用抗生素时应选择头孢类等胎盘透过率较低的药物。
产后哺乳期间药物可能通过乳汁影响婴儿,使用甲硝唑等药物需暂停哺乳,哺乳期相对安全的药物包括胰岛素、布洛芬等。
孕妇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所有药物使用均需在产科医生指导下进行,避免自行服用中成药或保健品,日常注意补充均衡营养增强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