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药一般建议在怀孕49天内使用,实际用药时机需结合孕周评估、药物禁忌症、个体健康状况、医生指导等因素综合决定。
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孕周越小成功率越高,需通过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
存在哮喘、肾上腺疾病、心血管疾病等禁忌症者禁用,用药前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等检查排除风险。
严重贫血、肝肾功能异常者需谨慎,用药期间可能出现剧烈腹痛、大出血等并发症需及时就医。
必须在正规医疗机构由医生评估后使用,服药后需留观出血情况,2周后复查超声确认流产效果。
药物流产后应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会阴清洁,出现发热或持续出血超过15天需立即返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