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发病的抑郁症患者用药剂量通常需要个体化调整,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症状严重程度、年龄、药物敏感性、共病情况等。抗抑郁药物需严格遵循小剂量起始、缓慢递增的原则。
轻中度抑郁可先尝试心理治疗,若无效再考虑小剂量用药;重度抑郁需及时启动药物治疗,初始剂量仍应低于常规治疗量。
青少年及老年人代谢能力较弱,建议从常规剂量的1/4-1/2开始,常用起始药物包括舍曲林、艾司西酞普兰等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
帕罗西汀等半衰期短的药物更需谨慎滴定,文拉法辛等双通道药物初始剂量通常不超过37.5mg,米氮平建议从15mg起始。
小剂量起始可减少头晕、胃肠道反应等副作用,需密切监测情绪波动及自杀风险,2-4周后根据疗效逐步调整。
抑郁症用药期间应保持规律作息,避免酒精摄入,定期复诊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药物调整须在精神科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