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镜检查后一般2-4小时可进食流质食物,实际恢复饮食时间与麻醉方式、肠道准备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个体恢复速度等因素有关。
无痛肠镜需等待麻醉药物代谢完全清醒后进食,普通肠镜无此限制。
检查中未发现病变且无活检操作者,可较早恢复饮食;若存在肠道充血或息肉切除需延迟进食。
单纯检查者2小时后可进食米汤等流食,进行活检或治疗者需遵医嘱禁食4-6小时。
胃肠功能较弱或高龄患者应适当延长禁食时间,年轻体健者可稍提前。
恢复饮食应从清流质逐步过渡到低渣饮食,避免辛辣刺激及高纤维食物,出现腹痛腹胀需暂停进食并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