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出生后即可使用婴儿专用沐浴露,但需选择无泪配方、pH值中性或弱酸性的产品,新生儿期建议每周使用1-2次,6个月后可根据清洁需求适当增加频率。
出生后1个月内建议清水清洗为主,需使用沐浴露时可选择无香料、无皂基的婴儿专用产品,家长需注意冲洗彻底避免残留。
此阶段皮脂分泌较少,每周使用1-2次沐浴露即可,家长需观察是否出现皮肤干燥或红疹等不适反应。
活动量增加后可适当增加使用频率,但仍需避免每日使用,建议家长选择含天然保湿成分的沐浴产品。
皮肤屏障功能逐步完善,可根据季节和清洁需求调整使用频率,夏季出汗多时可每日使用,冬季建议隔日使用。
使用后建议立即涂抹婴儿润肤乳,洗澡水温控制在37-38℃,每次沐浴时间不超过10分钟,出现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