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孢素保胎一般建议使用至妊娠12周左右,具体用药周期需根据孕妇个体情况、胎儿发育状态、免疫指标及医生评估决定。
存在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等自身免疫性疾病时,可能需延长用药至16周,需监测抗β2糖蛋白抗体等指标,可遵医嘱使用环孢素软胶囊、环孢素口服溶液等剂型。
超声显示胎儿生长迟缓或血流异常时可能调整疗程,需配合低分子肝素等药物,如那屈肝素钙注射液。
出现肝肾功异常或高血压等副作用时需提前停药,改用他克莫司软胶囊等替代方案,定期检测血药浓度。
胎盘功能稳定后逐步减停,过渡期可联合黄体酮阴道缓释凝胶等药物支持。
用药期间须严格监测血压、尿蛋白及胎儿脐血流,避免食用葡萄柚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物,定期复诊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