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后再怀孕需重点关注孕前评估、孕期监测、心理调适及高危因素控制。主要注意事项包括孕前全面检查、定期产检、情绪管理以及避免危险因素。
建议夫妻双方在计划怀孕前3-6个月进行染色体检查、内分泌评估及生殖系统检查,排除遗传性疾病、甲状腺功能异常等情况。既往死胎病史者需完善凝血功能、免疫抗体等专项检测。
妊娠后应提前建立产检档案,增加B超及胎心监护频次。尤其需关注妊娠20-24周的系统超声排畸检查,以及妊娠28周后每周1-2次的胎动计数和生物物理评分。
建议家属陪伴孕妇接受专业心理咨询,通过正念训练、团体支持等方式缓解焦虑。可记录妊娠日记帮助建立积极情绪,避免过度紧张影响胎儿发育。
严格控制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避免接触辐射、有毒化学物质。戒烟戒酒,保持每日30分钟适度运动,补充叶酸直至妊娠12周。
妊娠期间出现阴道流血、腹痛或胎动异常应立即就医,建议选择具备新生儿重症监护能力的医院进行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