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参数低于同孕龄第10百分位、脐动脉血流异常、母体高危因素筛查及胎盘功能检测异常四个方面。
通过超声测量胎儿双顶径、头围、腹围及股骨长度,若持续低于同孕龄正常值第10百分位,需考虑发育迟缓。需结合孕妇末次月经和早期超声核对孕周。
脐动脉多普勒超声显示收缩期与舒张期血流速度比值增高、舒张期血流缺失或反向,提示胎盘灌注不足。严重者可出现大脑中动脉血流代偿性改变。
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营养不良、吸烟酗酒等母体因素需作为重要参考。需详细采集孕产史,排除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感染等病因。
血清胎盘生乳素、雌三醇水平下降,子宫动脉血流阻力增高均提示胎盘功能不全。必要时需进行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安危。
确诊后需加强产前监护,建议孕妇左侧卧位休息,保证优质蛋白和铁剂摄入,必要时住院进行营养支持治疗并适时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