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患者禁止献血。我国《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明确规定,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等性传播疾病患者及高危人群均永久不得献血。
性病病原体可通过血液传播,如HIV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献血可能导致受血者感染。
部分性病存在检测窗口期,如艾滋病抗体产生需2-12周,此时血液检测可能呈假阴性。
根据《献血法》及配套法规,性病患者献血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即使性病临床治愈,如梅毒治愈后仍可能终身携带抗体,不符合献血标准。
建议性病患者积极接受规范治疗,治愈后也须如实告知采血机构病史,日常可通过适度运动、均衡饮食增强免疫力,但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隐瞒病情参与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