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患者一般可在退热后1-2天逐步恢复饮食,具体时间受病情严重程度、并发症情况、营养状态、免疫状态等因素影响。
轻型麻疹患者发热消退后即可尝试流食,重型合并肺炎或脑炎者需延迟至症状控制后。
出现口腔溃疡或消化道症状时,需待黏膜损伤修复后再逐步进食,避免刺激性食物。
急性期高热消耗大,可早期给予口服补液盐维持电解质,恢复期优先选择高蛋白易消化食物。
营养不良或免疫功能低下者恢复较慢,建议在医生指导下采用阶梯式饮食恢复方案。
恢复饮食应从米汤、藕粉等流质开始,逐步过渡到半流质和软食,避免海鲜等易过敏食物,同时保证维生素A补充以促进黏膜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