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吐导致的体重下降不应计入孕前体重,孕前体重通常以怀孕前最后一次测量的稳定体重为准。
孕前体重指受孕前3-6个月内的平均体重,反映基础营养状况;孕吐减重属于妊娠期生理变化。
产科计算体重增长参考值时,需以孕前体重为基准,孕吐减重属于短期波动,不影响孕期增重目标设定。
孕前体重应选取晨起空腹、排便后的稳定数值,孕吐期间因脱水导致的体重下降具有暂时性。
若孕吐导致体重下降超过5%,需及时就医评估营养状况,避免影响胎儿发育。
建议孕妇记录孕吐症状及体重变化,定期产检时与医生沟通,必要时可通过少量多餐、补充维生素B6等方式缓解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