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一月可以进行药物流产,但需严格在医生指导下评估适应症。药物流产主要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终止,常用方案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
1、适应症评估
需经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排除异位妊娠、过敏史等禁忌情况。
2、药物方案
临床常用米非司酮拮抗孕激素,配合米索前列醇促进宫缩排出妊娠物。
3、过程监测
用药后需观察阴道出血量、腹痛程度及妊娠组织排出情况。
4、随访要求
流产后2周需复查超声确认完全流产,必要时行清宫术。
药物流产后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保持会阴清洁,出现发热或大出血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