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一般需在出院后1周、1个月、3个月各复查一次,实际复查频率受病情严重程度、恢复情况、并发症风险、医生建议等因素影响。
轻度患儿可能仅需1-2次复查,重度患儿需增加随访次数至4-5次,直至肺功能稳定。
若喂养困难、血氧饱和度不稳定等症状持续存在,需缩短复查间隔至3-5天。
合并支气管肺发育不良或肺动脉高压者,需每2周复查胸部X线及心脏超声。
早产儿或低体重儿需延长随访周期至矫正月龄6个月,重点监测神经发育。
复查内容包括肺功能评估、生长发育监测及并发症筛查,家长需严格记录呼吸频率、喂养量等日常数据供医生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