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肌瘤通常建议在肌瘤直径超过5厘米、引起严重症状或怀疑恶变时手术治疗。手术指征主要包括肌瘤快速增大、异常出血导致贫血、压迫邻近器官及生育需求受阻等情况。
肌瘤直径超过5厘米可能压迫膀胱或直肠,引发尿频、便秘等症状。此时可考虑子宫肌瘤剔除术或子宫切除术,常用药物包括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如亮丙瑞林。
长期月经过多导致严重贫血时,需手术干预止血。可能与子宫内膜面积增大有关,可配合铁剂纠正贫血,药物控制可选择氨甲环酸或左炔诺孕酮宫内缓释系统。
肌瘤导致不孕或反复流产时,黏膜下肌瘤需行宫腔镜切除术。术前需评估肌瘤位置与胚胎着床关系,术后可辅助使用孕激素类药物如地屈孕酮。
肌瘤短期内迅速增大或绝经后继续生长时,需排除肉瘤样变可能。病理确诊后需行全子宫切除术,术前影像学检查可辅助判断,不建议药物保守治疗。
术后建议定期复查超声,保持均衡饮食并适量补充铁元素,避免剧烈运动及重体力劳动至少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