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耐量最新标准为口服75克葡萄糖后,空腹血糖应低于5.1毫摩尔/升,服糖后1小时血糖低于10.0毫摩尔/升,2小时血糖低于8.5毫摩尔/升。
空腹血糖≥5.1毫摩尔/升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需结合后续糖耐量结果综合判断。
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毫摩尔/升提示糖代谢异常,可能增加胎儿发育异常风险。
2小时血糖≥8.5毫摩尔/升需考虑妊娠期糖尿病,需进行医学营养干预和血糖监测。
三项指标中任一项超标即可诊断,但需排除检查前高糖饮食等干扰因素。
建议孕妇在孕24-28周规范进行糖耐量检查,确诊后需通过饮食控制、适度运动和血糖监测管理血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