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妊娠评分标准主要依据孕妇年龄、妊娠合并症、既往孕产史、胎儿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常见评估指标包括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疾病、胎盘异常、多胎妊娠等。
35岁以上高龄孕妇或18岁以下低龄孕妇均属于高危因素,需加强产前监测,高龄孕妇易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低龄孕妇易发生早产。
包括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糖尿病、心脏病等,妊娠期高血压可能导致子痫前期,糖尿病可能引起巨大儿,心脏病患者妊娠风险显著增加。
有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剖宫产史等情况需重点监测,既往不良孕产史可能提示存在子宫畸形、宫颈机能不全等问题。
多胎妊娠、胎儿生长受限、胎位异常等情况均属高危,多胎妊娠易并发早产,胎儿生长受限可能提示胎盘功能不良。
建议高危妊娠孕妇定期进行产前检查,遵医嘱进行胎心监护、超声检查等专项评估,必要时提前住院待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