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异常主要包括羊水过少、羊水过多、羊水浑浊、羊水胎粪污染四种类型,可能影响胎儿发育或增加分娩风险。
妊娠晚期羊水量少于300毫升称为羊水过少,可能与胎盘功能减退、胎儿泌尿系统畸形有关,需通过超声监测和胎心监护评估胎儿状况。
羊水量超过2000毫升为羊水过多,常见于妊娠期糖尿病、胎儿消化道畸形等情况,需控制血糖并排除胎儿结构异常。
羊水中混有胎脂、脱落细胞等物质,轻度浑浊多为生理现象,严重浑浊可能提示胎儿缺氧,需加强胎心监护。
胎儿宫内窘迫时可能排出胎粪导致羊水污染,根据污染程度分为I-III度,III度污染需考虑紧急终止妊娠。
孕期应定期产检,通过超声和胎心监护监测羊水情况,发现异常时需在产科医生指导下进行针对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