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结核病一般需要6-18个月疗程,实际时间受到病情严重程度、药物敏感性、治疗方案依从性、并发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早期局限性骨结核可能12个月内治愈,合并脊柱畸形或脓肿者需延长至18个月以上。
对异烟肼、利福平等一线抗结核药物敏感者疗程较短,耐药菌株需调整二线药物并延长治疗周期。
规范完成强化期和巩固期用药可缩短疗程,自行减药或中断治疗易导致复发和耐药。
合并截瘫、窦道形成等需手术干预者,术后仍需完成全程药物化疗。
治疗期间需加强高蛋白饮食如鱼肉蛋奶,避免剧烈运动防止病理性骨折,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和影像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