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手术效果不理想可通过二次手术、药物干预、光学矫正、定期复查等方式改善。手术效果不佳通常与术前评估不足、术中操作误差、个体愈合差异、术后护理不当等原因有关。
角膜条件允许时可选择增效手术,如准分子激光表层切削或飞秒激光辅助制瓣。需术前重新评估角膜厚度与形态,排除圆锥角膜等禁忌症。
术后角膜水肿可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滴眼液如氟米龙,干眼症状需配合人工泪液如玻璃酸钠。药物使用需严格遵循医嘱,避免自行调整用量。
残余屈光不正可验配框架眼镜或硬性透氧性角膜接触镜。高度散光者建议选择环曲面设计镜片,夜间视力差可考虑驾驶专用眼镜。
术后每3个月需进行角膜地形图、眼压及视力检查,监测角膜稳定性。出现视力回退、眩光加重等情况应及时就诊。
术后避免揉眼及游泳,用眼时保持适宜光照强度,每日热敷帮助缓解干眼症状。建议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术前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