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袭性牙周炎患者能否进行牙冠修复需根据牙周炎症控制情况决定,主要评估因素包括牙槽骨吸收程度、牙齿松动度、炎症是否稳定以及咬合功能需求。
急性期需先完成牙周基础治疗,包括龈下刮治和根面平整,炎症稳定3个月后评估。若探诊深度超过5毫米或存在溢脓,需延迟修复。
剩余骨高度不足根长1/2时慎做冠修复,可通过锥形束CT评估骨缺损类型。Ⅲ度根分叉病变需先行引导组织再生术。
Ⅱ度以上松动牙齿需先进行牙周夹板固定,松动度控制在1毫米内方可修复。前牙区需特别注意美学区牙龈生物型。
存在咬合创伤者需先调整咬合关系,后牙区冠边缘应设计在龈上。重度磨耗病例建议采用咬合板过渡观察3-6个月。
建议在牙周专科医生与修复医生联合会诊后制定方案,修复后每3个月进行牙周维护治疗,避免使用过长的桥体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