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后复查时间一般为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具体时间受治疗方案、病情分期、抗体滴度变化、个体免疫状态等因素影响。
青霉素治疗者首次复查在1个月,非青霉素方案需根据药物代谢周期调整,苄星青霉素需3个月后检测非特异性抗体滴度。
早期梅毒建议治疗后第3个月复查,晚期梅毒或神经梅毒需延长至6个月,心血管梅毒需持续监测12个月以上。
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滴度下降速度决定复查间隔,滴度4倍下降可延长至6个月复查,未达标者需每月监测。
合并HIV感染者需增加复查频率,免疫抑制患者可能出现血清固定现象,需结合脑脊液检查综合判断。
复查期间应避免无保护性行为,保持规律作息,若出现皮疹或神经症状需立即复诊,所有随访结果需由专科医生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