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流产后是否需清宫主要取决于妊娠物是否完全排出,需结合超声检查判断。处理方式主要有完全流产无须清宫、不全流产需清宫、宫腔残留物继发感染、凝血功能障碍特殊情况。
超声显示宫腔内无残留物且阴道出血逐渐减少时,无须清宫处理,遵医嘱口服益母草颗粒、新生化颗粒等药物促进子宫复旧。
妊娠组织残留超过15毫米或伴持续出血需行清宫术,可能与蜕膜剥离不全、子宫收缩乏力有关,术后可服用头孢克肟片预防感染。
残留物合并发热、脓性分泌物等感染表现时,需先控制感染再清宫,可能与细菌上行感染有关,需静脉注射头孢曲松钠治疗。
合并凝血功能障碍者清宫风险高,需先纠正凝血指标,可能与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等基础疾病有关,需使用低分子肝素钙干预。
流产后两周内避免盆浴及性生活,复查血HCG至正常范围,贫血者可适量进食动物肝脏、菠菜等含铁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