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流产后再次怀孕通常需要保胎,保胎时间一般为8-12周,实际时间受到胚胎发育情况、孕妇年龄、既往流产次数、基础疾病等因素影响。
早期超声监测胚胎发育是否正常,若出现胎心胎芽且生长符合孕周,可逐步减量保胎药物。
35岁以上高龄孕妇因卵巢功能下降,黄体支持需求时间可能延长至12-16周。
有2次及以上自然流产史的复发性流产患者,需持续保胎至既往流产孕周后2-4周。
合并甲状腺功能异常、抗磷脂综合征等疾病者,需根据专科指标调整保胎方案,部分需维持至孕中期。
保胎期间建议每日监测基础体温,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均衡饮食并遵医嘱定期复查孕酮及超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