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异味的肉通常不建议食用。肉类异味可能由微生物繁殖、氧化变质、储存不当或疾病因素引起,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肉类在常温下存放时间过长,细菌分解蛋白质产生硫化物等异味物质,表现为酸臭或腐臭味。此类肉需立即丢弃,不可加热后食用。
脂肪氧化导致哈喇味,常见于反复解冻或长期冷冻的肉类。即使高温烹饪也无法消除氧化产物毒性,应停止食用。
与海鲜等气味强烈的食物混放可能导致串味,但若伴随肉质黏腻、颜色发绿等变化,则提示已变质,须整块废弃。
部分患病动物的肉可能带有异常腥臭味,如猪丹毒杆菌感染。此类肉即使煮熟也存在病原体残留风险,禁止食用。
购买肉类时注意检查保质期与冷藏条件,烹饪前发现异味应立即丢弃,避免引发胃肠炎或食物中毒。日常建议少量多次购买新鲜肉品,冷冻保存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