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红霉素眼膏。红霉素眼膏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局部用药吸收量较少,但需评估感染严重程度、药物过敏史、妊娠阶段等因素。
红霉素眼膏为B类妊娠药物,动物实验未显示致畸性,但缺乏孕妇对照研究数据。局部使用时全身吸收量低于1%,眼表感染治疗获益通常大于潜在风险。
需医生明确细菌性结膜炎或睑缘炎诊断,避免病毒或真菌感染误用。用药前需确认无红霉素过敏史,妊娠早期应特别谨慎评估必要性。
轻微感染可优先采用生理盐水冲洗、热敷等物理疗法。严重感染需考虑其他B类抗生素如阿奇霉素眼用制剂,或根据药敏结果选择替代药物。
使用期间出现眼部刺激、红肿加重需立即停药。连续用药不超过7天,定期产检监测胎儿发育情况,避免联合使用其他眼用药物。
孕妇使用任何药物前应咨询产科及眼科医生,保持眼部清洁,避免揉眼等可能加重感染的行为,出现视力变化或异常分泌物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