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使用药物终止妊娠需严格遵循医学指征,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具体时间需经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后由医生评估。
药物流产仅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宫内妊娠,孕囊平均直径需小于25毫米,超过时间窗可能增加不全流产概率。
异位妊娠、肾上腺疾病、长期糖皮质激素使用史、血液病或对米非司酮过敏者禁止药物流产,需通过妇科检查和血HCG检测排除禁忌。
临床常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序贯给药,需在医生监护下分次服用,用药后需留院观察妊娠组织排出情况。
流产后两周需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清洁度,出现持续出血、发热或剧烈腹痛需立即返院,避免盆浴和性生活一个月。
药物流产须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流产后应注意补充铁剂和优质蛋白,保持会阴清洁,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就医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