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期间的皮肤反应主要表现为放射性皮炎,按严重程度可分为红斑期、干性脱屑期、湿性脱皮期及溃疡坏死期。
皮肤出现边界清晰的红斑伴灼热感,通常发生在放疗开始后2-4周,需保持局部清洁干燥,避免摩擦和使用刺激性洗剂。
表皮层脱水导致干燥脱屑,可能伴有瘙痒,可使用无酒精保湿霜,避免抓挠防止继发感染。
真皮层受累出现渗液、水疱,需使用无菌敷料覆盖,必要时局部外用抗生素软膏如莫匹罗星预防感染。
皮肤全层损伤伴组织缺损,需专业伤口护理,严重时暂停放疗并配合生长因子凝胶促进愈合。
建议穿着宽松棉质衣物,避免阳光直射照射区域,出现三级以上反应应及时告知放疗团队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