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围产期心肌病患者多数情况下不建议顺产。围产期心肌病属于妊娠期特发性心肌疾病,心脏功能受损可能增加分娩风险,处理方式需结合心功能分级、胎儿状况及多学科会诊综合评估。
1、心功能评估:
心功能三级以上或左室射血分数低于40%的孕妇禁忌阴道分娩。此类患者心脏泵血能力显著下降,分娩时血流动力学变化可能诱发急性心力衰竭,需通过超声心动图动态监测心脏结构及功能。
2、胎儿因素考量:
胎儿宫内窘迫、多胎妊娠或巨大儿等情况需优先选择剖宫产。围产期心肌病合并胎儿异常时,阴道分娩过程可能因产程延长加重母体心脏负荷,剖宫产可缩短第二产程时间。
3、产科并发症:
合并子痫前期、胎盘早剥等产科急症时需立即终止妊娠。这些并发症会进一步加重心脏前后负荷,急诊剖宫产能快速解除病因,避免出现心源性休克等严重后果。
4、多学科协作:
分娩方案需由心内科、产科及麻醉科共同制定。心功能二级患者若选择阴道分娩,需配备持续心电监护、动脉导管监测,并预备紧急剖宫产预案,硬膜外麻醉可减轻分娩疼痛导致的心脏负荷。
5、产后管理:
无论何种分娩方式均需加强产后心功能监测。产后72小时内仍是心力衰竭高发期,需限制液体入量,密切观察血氧、尿量等指标,哺乳期用药需选择不通过乳汁分泌的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
围产期心肌病患者妊娠期间需严格限制钠盐摄入,每日不超过3克,避免腌制食品及加工肉类。建议采用地中海饮食模式,多摄入富含欧米伽3脂肪酸的深海鱼类。活动方面以不引起心悸气短为度,可进行低强度孕妇瑜伽或水中漫步,监测体重每周增长不超过0.5公斤。产后6个月内禁止负重及剧烈运动,定期复查心电图和心肌酶谱,再次妊娠需间隔至少2年并经心功能评估。母乳喂养期间需注意利尿剂可能减少乳汁分泌,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需观察新生儿有无心动过缓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