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皮肤药膏一般连续使用不超过2周,长期使用可能引起皮肤萎缩、毛囊炎等副作用,具体时间受药膏成分、皮肤耐受性、使用部位等因素影响。
含强效激素的药膏如卤米松乳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周;弱效激素如氢化可的松乳膏可适当延长至2周,非激素类药膏如他克莫司软膏相对安全。
婴幼儿、面部及皮肤薄嫩部位耐受性差,建议缩短至3-5天;手足等角质层较厚部位可酌情延长,但需观察是否出现灼烧感或刺痛。
面部及会阴部皮肤吸收率高,连续使用超过1周易导致毛细血管扩张;四肢躯干可适当延长,但出现色素沉着应立即停用。
急性湿疹等短期症状控制后应逐步减量;慢性皮肤病如银屑病需采用间歇疗法,使用2周后停药1周再循环。
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规范用药,避免自行长期涂抹,用药期间注意皮肤保湿并观察是否出现红肿脱屑等异常反应。